厦信息校〔2021〕53号 厦门信息学校关于成立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16:43
厦门信息学校关于成立采购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专业教学部: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小额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厦教发〔2021〕86号)和《关于印发〈厦门信息学校小额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信息校〔2021〕51号)的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吴明禧
成员:苏传义、江榕霞、陈燕晖、吕溪敏、各支部纪检委员
职责:对学校的采购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职责,负责审查项目方案、采购文件,视情况监督采购方式、采购流程,督促采购工作人员遵守廉洁纪律,受理和适当处置有关投诉等。
厦门信息学校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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