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29 15:30
厦门信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建立本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食品安全管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具体责任,从业人员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岗位责任
二、特聘吕廷珍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授予如下职责:
1. 协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 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自查自纠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3. 制定本单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4. 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及时调离相关岗位;
5.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等;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本单位食品安全整改情况等;
6. 所在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时,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7. 建立完善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各种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8. 落实与保证残影服务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