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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厦门市第20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
发布时间:2012-03-15 08:40
作者: z.shenggen 发布于 2012-3-15 8:40:44 点击数 1140

我校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包括:计算机操作员、维修电工、用户通讯终端维修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无线电装接工等。请持有上述工种高级工以上证书且符合培训条件的老师于330日前到我校职业技能鉴定站找杨延裕老师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厦门电子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2-3-13

 

关于举办厦门市第20期职业技能鉴定

考评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站、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拟于4月中旬举办厦门市第20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准备申报成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单位或原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所中符合考评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考评员培训人员必须了解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本考评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满6;

2、具有本考评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若国家职业标准未设置技师等级的职业(工种),须具有本职业(工种)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关考评职业专业技术者;

4、具有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以上的须具有本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考评员申报年龄为男25-65周岁,女25-60周岁。

二、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规定

2、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

3、考务管理与考评员管理

4、命题技术与考评技术

三、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者,材料齐全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评员培训与考核。

1)由本人填写《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推荐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由鉴定站统一报名,复印件上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鉴定站公章);

3)本人近期黑白同底一寸免冠相片4张;

4)组织考评员统一报名的鉴定机构,应填写《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与考评员申报材料同时提交市中心,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市中心电子邮箱xmosta@163.com

四、培训安排:

1、报名时间:201235——201246

2、培训时间:2012414——428

3、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4、培训费用 400/人。

五、考核与发证:

培训班结束将进行考试,考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部分,考核合格者,核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 一印制的考评员证卡。

六、有关要求:

1、培训班报到时间为2012414上午8:45,请学员按时报到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由单位或个人写出请假条,经市中心同意后方可准假;

2、请学员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市中心按时考勤,考勤记录作为考核内容之一,缺勤2次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考评员资格。

3、请于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未尽事宜请与市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小郭、小兰,联系电话:0592-5320155(兼传真)。

附件:1、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推荐表

      2、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职业技能鉴定 考评员培训 通知

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2年3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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