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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信息校〔2023〕26号 关于印发《厦门信息学校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08:39

关于印发《厦门信息学校图书借阅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各专业部:

现将《厦门信息学校图书借阅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信息学校

2023年11月7日


厦门信息学校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1.在校学生凭借书证(带照片的胸卡粘贴上图书馆发放的条形码)到图书馆借阅图书;教职工凭身份证或工作牌到图书馆借阅图书。

2.若借书证丢失,需及时到图书馆挂失;若借书证遗失未及时到图书馆挂失者,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本人负责。

3.图书借阅量规定:每位学生最多可借阅图书3册,书配盘3张;教职工最多可借阅5册。

4.借书期限:每册图书借期为30天,可续借一次。若读者未及时归还所借图书,产生逾期未归图书记录,图书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该读者的借书权,直至该读者归还该书,方可恢复借书。

5.工具书、特藏书只提供馆内阅读,不外借。

6.学校图书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原则上读者不得将包带入书库;若读者随身带包请先将包放至借阅台边的放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方可入馆借阅图书。

7.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剪裁、撕页、划线、涂写、污损图书;若损坏严重的要赔偿原书;图书的条形码和书标要爱护,不得人为损坏,若有损坏自行打印赔偿。读者所借图书如不慎遗失,可自行购买同版书抵还,或自行购买不低于原书价格的科普类新书赔偿。

8.读者在图书馆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同时注意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书库内吃食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学生若违反上述规定,图书馆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德育科处分。

9.严禁窃书行为!凡不办理正常借书手续而将图书私自夹带出馆者,视为窃书行为;一经发现,除将窃书人上报学校处理外,同时取消该读者的借书资格。

10.学生毕业离校或转学、休学必须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手续。

11.教职工离职或退休必须及时办理图书归还手续。

                                       

厦门信息学校图书馆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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