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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信息校〔2023〕16号 厦门信息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08:41

厦门信息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度非在编人员年度考核、评优的通知

各科室:

为加强非编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现将2022-2023学年度我校非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厦门信息学校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管理的若干规定》,非编人员在聘期内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和岗位考核,对非编人员聘用岗位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的考核。

一、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厦门信息学校非在编聘用人员考核、评优领导小组,领导组织考核、评优的实施与评价。

组长:庄铭星

副组长:林岩、廖怀东、林丽芳、吴明禧

成员:洪娇蓉、刘斌茂、严伟青、陈飞、苏传义、江榕霞、黄智晗、李建平

下设办公室,由洪娇蓉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评优对象

以劳务派遣方式在我校实际工作满2年的非在编人员。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

(二)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三)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

(五)廉,主要考核遵守廉政建设的规章和纪律,秉公办事的情况。

四、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考核标准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评优比例不超过25%。

(一)优秀: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全面履行聘用合同,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显著;主动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

(二)合格: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较好履行聘用合同,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效明显;乐意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

(三)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不能履行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纪律,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辱骂、殴打师生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的。

三、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进行年终个人总结;

(二)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在此基础上由办公室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三)由考核评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荐考核优和校优人选;

(四)考核评优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民主评议结果、办公室推荐人选,根据其平时表现综合评价后,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最终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续聘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附件:考核细则及测评表

 

 

 

厦门信息学校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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