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学校介绍 > 校务公开 >
关于评选推荐2010-2011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8 14:52

厦门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推荐2010-2011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

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04]7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引导广大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工作的通知》(闽委教宣[2010]70号)要求和我局工作安排,决定在我市中学组织开展2010-2011学年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评选表彰的范围为各普通中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学籍在册的全日制学校二、三年级学生和班集体。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以上方可参评。   

二、评选标准

(一)省"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没有违法违纪现象。
  2.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在上学年期末考试中班级平均分名列同年级前茅。
  3.勇争先,班级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
  5.曾荣获市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二)省"三好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积极参加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年段参考值理科为前50名,文科为前30名),综合素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职生综合职业能力达到优等)。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达到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
     4.初中生、高中生和中职学生分别在初中、高中和中职学习阶段荣获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福建省三好学生"基本条件。
     2.现任学校或班级干部,热心社会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在中学阶段荣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四)省"优秀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能在广大学生中起标兵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的高中三年级学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含本年度被推荐的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对象)。
     3.2010-2011学年福建省"优秀学生"评价(详见附件7)中得80分以上。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推荐程序
     各校在评选推荐省级学生先进个人过程中要严格遵循班级学生推荐、年级教师评议、学校审核公示(5天)的评选推荐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校应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评选程序,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经班级和年段推荐后,由学校研究决定(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并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5天,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取消的名额不予替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减少该区该校下一年度的评优分配名额。
      我局将从各区教育局、各校推荐的名单中组织"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联评。省级"优秀学生"将在联评后,按量化评分情况确定推荐顺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同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天。
     (二)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作为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有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班级不得作为福建省"先进班集体"推荐对象。
     (三)推荐参评省级先进的班级和学生应认真填写省级先进登记表(附件34各一式一份),特别是对"何时获过何种奖励"要如实填写清楚;学校对登记表应认真审定,注明公示情况及学校意见,统一造册(见附件56各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省级评选材料请于20101212送交市教育局德育处,同时将附件56发邮件至jyjdyc@xmedu.com
     (四)各区教育局各校应将省"优秀学生"推荐对象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综合素质评定》复印件,以及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附在参评表格后面一并上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审核章。
     附件:12010-2011学年普通中学省级先进班集体、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名额分配表
           22010-2011学年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先进班集体、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32010-2011学年福建省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2010-2011学年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登记表
           52010-2011学年福建省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 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花名册
           62010-2011学年福建省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推荐花名册
           7.省"优秀学生"评价参考体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省级评优附件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以上,16位色以上,IE7以上版本浏览本网站
Copyright@Xiamen Infomation School ALL Rights 版权所有@
厦门信息学校

闽ICP备05020335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867号